定襄一法兰公司因这事被处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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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新兴法兰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忻环法〔〕09号
处罚事由:
未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处罚依据: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处罚结果:
3.万元
处罚生效期:
-02-22
处罚机关: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提供部门: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报送时间: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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