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想当国王向本国国王买就是了欧洲历史
“天无二日,国无二君,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是咱们中国人的君王观。但在欧洲王权可是能够买卖和赏赐的,有些时候一个王国下面可是不少次级王权的。
《权力的游戏》中的劳勃国王首先是“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然后才是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这就是参考了历史的产物。法兰克君王最早的自称是“法兰克人的国王”,而不是法兰克国王,就连查理曼大帝的称呼也是“法兰克人和伦巴第人的国王”。这可不是吹毛求疵,而是实事求是。法兰克人的国王指的是他可以统治法兰克人和法兰克人占有的土地,在蛮族入侵的时代这是君王最重要的权力,因为当时的大部分蛮族君主只能统治固定的族群,很难统治固定的土地。
哥特人就漂流不定,他们最早出现在公元前一世纪末的波罗的海地区,但到了一世纪就跑到了俄罗斯南部,东西哥特人分家的地方就是今天的德涅斯特河两岸。哥特人的脚步还在北欧停留过,哥特人留在北欧的远亲瓦哥特人和高提哥特人就是现在一部分瑞典人的祖先。公元三世纪,哥特人就在多瑙河下游、爱琴海流域肆虐,罗马帝国晚期他们还在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建立政权。阿兰人原先的地盘是建在高加索山脉北麓的阿兰国,他们在游牧民族的压迫下,也跑到法国捞世界。汪达尔人原先在中欧居住,后来迁往高卢和西班牙,输给哥特人,不得不跑路到北非。因为土地这种不动产可能随时被敌人抢走,族群反而是这些君王最看重的流动资产,所以他们一定要称呼自己是某某族群之王。
这些蛮族不是游牧民族,但生活方式类似,在多耕火种把一个地区的肥沃土地压榨干净后,就带着族人远征。他们遇到弱者就鹊巢鸠占,遇到强者就抱大腿求合作求赏赐,他们判断强弱的标准也很简单,就是直接PK,谁打败了他们谁就是他们服从的强者,就要给后者服务。一个蛮族士兵既可以是“法兰克公民”,也可以是“罗马士兵”。蛮族的首领既可以是某个族群的国王,也可以是罗马帝国的大元帅、执政官。这并不矛盾,小孩子才做选择,成年人的蛮族君王可是“我都要”。哥特王狄奥多里克同时还是罗马帝国(东罗马)任命的执政官和意大利统治者。勃艮第王既是勃艮第人的君王,也是罗马人任命的大元帅。
蛮族中的霸主法兰克君王也不能保证自己就一定可以统治法兰西,克洛维死后,他把家产分成四份,建立了两级王权体制。他的长子拿到了一级王权,可以在战时号召三个弟弟的全部民众为自己参战。三个次子分到了巴黎等城市,但要在战时充当各个的部下。克洛维死后,整个法国又陷入了长时间战争中,法兰克王就是凭借自己统治的法兰克部落战胜了一个个竞争者,直到公元年法兰克人才彻底成为法国的主人,让法国成了法兰克人的土地。
罗马帝国崩溃后,到中世纪封建制度初步确立就花费了近三百年时间。此后中世纪的王权才和教权结合,让居住在某地的居民全都成了国王的子民。王权神圣不代表王权不可分割,法兰克人本身就有分割王权的传统,中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更是动辄就拍卖某地的王权,某些贵族有了关起门来发行货币,自己称王的权力。所以你别奇怪欧洲为何有那么多的小国,因为这些小国的王权本身就不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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